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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02 10:39:43


  近年来,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严重影响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襄城县法院通过对2012年至2014年离婚案件调研发现,近三年受理一审离婚案件数量2125件,占总案件数的31%。随机抽取20件离婚进行统计,原告年龄在30岁以下9件,30岁至45岁10件、45岁以上1件,女性起诉离婚15件,男性起诉离婚5件,其中离婚当事人系城区的2件,系农村18件;离婚当事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0人,初婚18件,离婚两次以上的2件;第一次起诉离婚的18件,第二次起诉离婚的2件;离婚案件判决3件,调解7件,撤诉10件。

    经分析,离婚案件增多原因是:一是外出务工,时长致精神空虚。襄城县系外出务工大县,每年外出务工人数在20万左右,占全县总数80万人的25%,且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系青年男女。因长期在外,精神空虚,与他人相互依赖,日久生情,走向离婚路,春节前后是离婚案件高发期。二是女方伴到大款或找到如意伴侣。外面世界精彩且无奈,女方经不住灯红酒绿诱惑,伴到大款或找到如意伴侣,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偏差,崇尚金钱物欲,梦想天堂生活。干脆回老家与男方离婚,且自愿赔偿男方经济损失、青春损失等,只要男方同意离婚就行。三是家庭变故。一方交通事故或获罪判刑入狱,另一方忍受不了世间冷眼或担不起家庭重担,起诉离婚。四是感情不合,婚前经媒人说合,勉强凑到一块,过不了十天半月,不能容忍对方缺点毛病,打架生气,最后离婚。五是家庭暴力。家暴时公安机关认为家庭琐事不管,导致家暴升级,没办法只有起诉离婚。

    为此,建议:一是成立家事合议庭。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品行端庄、善于调解、社会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专门集中解决离婚纠纷案件,随来随调,随调随结。对夫妻感情未破裂的,多做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力争感情修复,和好如初。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要作出适当处理。二是借助社会力量调解。及时与当地群众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社会法庭、乡(镇)党委、村两委等非诉力量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对可能形成的婚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三是加大打击犯罪力度。针对婚姻家庭暴力案件,积极与公安、检察、妇联等职能部门联系,对家庭暴力涉嫌刑事犯罪的,快侦查、快公诉,快审理,形成打击合力,营造和谐婚姻氛围。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利用展版、手机短信等平台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引导婚姻双方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宽容对方,尊重对方,共同呵护美好家庭。

责任编辑:襄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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