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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国土局执法人员进法院学法“充电”

发布时间:2015-12-05 09:54:27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今年的宪法日,襄城县国土局副局长张会杰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一行五人,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据了解,张会杰副局长一行首先查看学习了法院受理的标准行政案件移交案例,襄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慧彩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讲解了有关行政案件的构成要件及申请移交程序。执法大队负责人就如何针对农民违法建房和行政机关怎样处罚等问题,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探讨。随后,张会杰等人在孙庭长的带领下参观了该法院的普法长廊,通过法律问答、法制漫画、古今法制案例等形式,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作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把法律学通学透,才能正确的向群众宣传好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今天我们通过学习,更加理解了法的严谨性、规范性,真的是受益匪浅!”执法队长杨志刚如是说。

责任编辑:襄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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