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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法警大队实行“日巡查制度”确保机关安全

发布时间:2015-11-09 16:33:06


连日来,襄城县法院法警大队反复学习最高法院下发的湖北省十堰市中院法官被刺事件通报,结合本院实际,推出“日巡查制度”,确保机关诉讼秩序,确保干警安全。

  领导带头。法警大队长、政委、副队长各带一名法警轮流排期巡查,保证双人共同巡查。每月末制定下月巡查表,提前告知,心中有数。每半月召开全体法警会研判分析安保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

  加大巡查。每个工作日早上八点前、晚上下班后对各审判庭、各楼层、各房间、各角落巡查一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查看门窗是否上锁、电器是否关闭、当事人是否滞留等,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的各类隐患妥善处理。对滞留法院的来访群众,文明执法,及时劝返。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果断稳妥处置。对没关门窗、电器的,及时提醒,严防盗窃发生。

  严格通报。每月对全院安检设备、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书面通报,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需要院党组集体研究的,书面上报及时解决,确保广大干警人身安全和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襄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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