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襄城县法院在该院五楼会议室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冀超良现场为9位农民工代表发放工资款48608元。襄城电视台、部分群众代表等应邀参加发放仪式。
据悉,农民工张某等9人于2012年3月受雇刘某在登封市建房,工程完工后,刘某拒不支付工资。2005年3月,张某等9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年4月28日对刘某司法拘留,并对其所有的一辆轿车在淘宝网上司法拍卖,将拍卖款发放张某等9位农民工。
该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冀超良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关爱农民工。农民工是襄城建设的主力军,为襄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要关心爱护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上门服务、维权保障;加大执行力度。要利用元旦、春节开展专项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穷尽手段、完善措施,通过公开曝光、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让欠款人付出金钱和自由的双重代价,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与县电视台、新闻媒体沟通,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法律指导,让农民工在打官司过程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权。要加大农民工开放日活动,让农民工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感受法律,要虚心纳谏,改进作风,促进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