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襄城县法院首开“农民工”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庭。本案涉及243名农民工工资39400元。农民工王某得知被告某花木公司愿意支付下欠工资后,心情激动地说:“今天天冷雪大,被告愿意主动赔偿俺们钱,今天这庭开的就像冬雪里“阳光”暖热了俺农民工的心”。
被告某花木公司承接了该乡新农村建设绿化工程。经人介绍,原告王某联系243名农民工参与为该花木公司承包的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完成后,负责人王某多次找被告花木公司,被告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予支付工资。经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资。
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林同俊承办该案后,采取“快、明、好”三举措。一是快立快审。当日立案,迅速确定开庭日期,快速审结。二是释法明理。林庭长向不应诉的被告,先讲述这243名农民工的辛劳和不易,同时,明确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案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三是良好效果。被告花木公司表示歉意并愿意支付下欠工资,原告王某等243名农民工权益将全部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