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5-07-28 11:42:29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侯喜亚:
本院受理原告邓宝红诉被告侯喜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襄民初字第8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