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该案执行程序是否满意?”“你对本案的执行人员是否满意?”“您对执行结果是否满意?”“您对法院执行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6月7日上午,襄城县十里铺乡马端接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法院工作人员向其提出了上述问题,最后还让她对案件执行情况作出总体评价。这是襄城县法院创新民意调查的一种方式。
今年以来,襄城县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执行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刚柔相济的执行措施和灵活多便的执行手段,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以电话回访、上门走访、随案发送《当事人满意度调查表》等“换位思考”的形式开展“开门”评警,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执行工作呈现出“三高”(执结率高、执行效率高、群众满意度高)“一低”(执行信访上访率低)的喜人局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创新机制。创新有活力,创新有出路。为使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机制。一是创新执行时间。改变过去上班时间搞执行的做法,变休息时间为工作时间,利用早、中、晚被执行人在家吃饭、休息的时间寻找被执行人,利用打时间反差这一做法有效地改变了被执行人难寻的现象。同时,改变过去一年一次(春节)集中执行的做法为集中执行经常化,即利用季节性和特殊节日开展集中专项活动,利用“清明节”前夕开展“死亡赔偿金集中执行月”专项活动,利用麦收前后开展“三夏执行风暴”专项活动等,集中装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搞好集中执行。二是创新执行方法。该院创新“执行日志”、“执行官寄语”、“执行曝光制度”、“执行周一例会”等方法,充分发挥好执行日志当事人明、执行官寄语亲和力强、执行曝光威慑力大等特点。同时,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成立专案小组,对全县16个乡镇设立东西南北四个执行战区,固定领导、固定人员、固定车辆、固定案件、固定期限,案件量化到天,细化到人,张榜公布进度,定期讲评人员和工作。三是建章立制。该院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理念,不但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办案,而且积极探索办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并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制约机制,以精选的典型案例为素材,逐案总结归纳做法和经验编篡成《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践》丛书,并相继出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未结原因告知制度》、《襄城县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追究制度》等六方面19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司法为民。“不满意就换员执行”、“不满意就公开听证”、“不说执行难、多想怎么办”、“要让百姓满意、要为法徽增光”成为了每位执行干警自觉心声。今年以来,该院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亲民、利民、便民、护民措施,把司法为民的精髓融入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打造高素质执行队伍。高素质来自严要求。围绕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管理措施,相继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等专项活动,每项活动都坚持高起点启动,高标准落实,高效率推进,一场场先进事迹报告会、一次次发人深思的警示教育课、一次次声情并茂的演讲比赛、一次次生动的法律讲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执行干警的权力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提升着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该院实行“四卡一牌”,即执行案件流程监督卡、案件质量评查卡、群众举报登记卡、执行案件廉洁监督卡和制作胸牌,对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同时,聘请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执行监督员,实现了由事后监督到事中和事前监督,由被动监督到主动预防,由职能部门监督向群众性监督,由业内监督向业外行为监督延伸的转变,执行干警普遍感到不干不行,干不出成绩不行,群众不满意不认可更不行。三是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针对一些老弱病残及经济确有困难的执行当事人,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同时,通过县财政拔款和干警捐助等形式,建立完善救助基金体系重点保证极易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工资、赡养、扶养等案件,解决当事人生活所急,彰显司法温情。通过一系列为民措施的实施,以往的“屈死不打官司、饿死不告状”的传言,现已变成“有事找法院,再难也能办”的佳话。
12面锦旗、36封感谢信彰显了襄城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辉煌成就。如家住南阳市的董佩洲在感谢信中说:“我的案件不到两个月就得到执结,非常感动。我万万没有想到作为外地当事人到襄城县法院请求诉讼、执行,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我的事情如此重视,使我的诉讼、执行请求得到了如此快的结果,为此,我作为一名当事人特写此信予以感谢。”家住襄城县城关镇南坛门村村民史亚歌的感谢信中说:“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不徇私、不袒护,执法如山,真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保护神。”字里行间流露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一片肺腑之言及感激之情,充分表明了该院执行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