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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五项措施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2-12 15:46:13


襄城11月20日电 襄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显著。

一是开辟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法制活动和实践熏陶和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和守法,结合常见案例对学生进行了自我约束及预防犯罪方面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与学校、社县、基地成员单位合力搞好青少年工作。通过和与会代表的交流和探讨,提出的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扩大心理咨询平台,尤其是要关注问题少年和少年犯的心理健康的问题,形成多方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按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要求,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不公开审判,对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案件一律从轻、减轻处罪。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或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尽量判处非监禁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未成年犯罪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建立回访帮教制度,对已释放的未成年犯,会同司法、民政、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制定帮教方案,共同解决其教育就业问题,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五是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签订帮教协议。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由法院联合相关司法、社会力量成立监管考察小组,与未成年犯家属及未成年犯本人签订《监管考察协议书》,依协议对未成年犯进行监管考察。

责任编辑: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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