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行一个月以来,法院立案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和新问题?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如何确保立案渠道畅通?6月1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部分基层法院立案庭长商讨对策。
据了解,天津三级法院自5月4日至5月29日共接待立案22150余人(起),登记21621件,其中当场立案20485件,当场立案率94.8%,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567件,占2.6%,材料齐全待研究569件,占2.6%。裁定不予受理53件(除执行外,各类型均有)。不予登记立案69件(类型属于“三不”案件)。登记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4077件,增长率为24.8%。
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要求,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法院工作秩序和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进行。要规范立案操作,切实提升立案质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释明、引导。要强化诉讼服务,提升便民措施。进一步把服务措施做好做细,让人民群众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中充分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对于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先行立案的案件以及新型、疑难、涉众案件,及时与审判庭沟通。要制作立案提示单,做好衔接工作,保证案件高效、顺畅移送至审判庭审理。(记者 祖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