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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实行法医临床和病理因果关系“预鉴定”

发布时间:2015-05-14 08:57:28


针对农民工工伤、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特殊案件,襄城县法院技术鉴定关口前移,实行法医临床和病理因果关系“预鉴定”,方便群众诉讼。

  该院积极与就近在册的鉴定机构沟通联系,对鉴定当事人一律“开绿灯”,预约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按伤残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预鉴定”。定期与鉴定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鉴定中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升效能。今年以来,召开座谈会3次,对5条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每日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对需要鉴定的,统一报技术室备案。技术室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提供法律咨询,一次性全面告知需带的鉴定材料,利用他们进城看病、办事的时机进行预鉴定,让群众少跑路、少误工。今年以来,开展“预鉴定”24次。

  该院对拟鉴定不上伤残等级的,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使他们安心生产生活。对拟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与审理庭联系,让当事人提出申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后,共同确定鉴定机构,当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特殊被鉴定人,协商共同确定的鉴定机构,主动上门服务。今年以来,上门提供鉴定5次。

  该院技术室利用办案途中主动回访已鉴定的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伤情、思想状况以及生活困难,告知今后注意事项,对生产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加强救助,社会反映良好。今年以来,回访当事人9人次,解决困难5件。

责任编辑: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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