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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院长做客中国法院网与网友互动交流

发布时间:2015-03-09 17:06:11



聚焦法治建设新常态、助推社会发展新进程。两会期间,由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5年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今天正式启动。3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中国法院网,接受专访并和网友互动交流。

   张立勇说,这几年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冤错案,这些错案里面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司法理念上没有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而是坚持有罪推定的理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庭审过程中让刑事被告人剃光头,穿囚服,戴着手铐脚镣在囚笼里面参加庭审活动,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有罪推定,这样一种错误的司法理念的外在表示形式,一种外化,这种犯罪化标签如果不去除,无罪推定的理念就没办法得到贯彻,要防止出现冤假错案是很困难的,特别是我们的法官,证人,或者是参加旁听,参加诉讼的人也好,或者是老百姓也好,一看到形势被告人剃着光头,穿着囚衣,加上手铐、脚镣就认为这是一个坏人,这是一个犯罪分子,所以这种理念就强化了有罪的理念。犯罪化标签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实际上渗透着一种错误的理念。

   关于“犯罪化标签”的弊端,张立勇说, 一是不能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二是实际上是对刑事被告人人权的一种损害。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刑事被告人进入法庭在没有被法院判决为有罪之前,他就应该享受其他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这个时候他的人身权利,包括他的尊严、人格权各方面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剃着光头,穿着囚服参加庭审,实际上是对刑事被告人人格、人权的损害。还影响了他参加诉讼的地位和权利,最终对法院做出公正的裁判会有影响。2013年12日,河南高院在全省法院推行庭审过程中去犯罪化标签做法,就是说不剃光头参加庭审,不戴手铐、脚镣,不让坐在低栅栏里面接受庭审,还要给被告人提供纸和笔。

   张立勇说,2012年10月,河南高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减刑假释审判庭。去年一年有427人的减刑申请没有批准,有174人没有批准假释。同时从2011年到现在,经过复查一些案件,已经失去监外执行的条件,或者本来就不符合监外执行的人已经收监了117人。现在凡是减刑假释这类案件必须到监狱开庭,并且开庭的信息要公示,在网上公告,并且开庭的时候要求监狱同号的犯人要参加旁听。河南高院还与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又共同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办法》补充完善了依法治国新常态下的时代要求,明确了“表彰奖励清零、改造质量挂钩、撤销减刑、综合评价”等制度。

   针对有网友认为“有钱人和有权人会利用关系和金钱逃避惩罚,监狱乱象也主要集中于有‘权’或有‘钱’的案件中,要规范”,张立勇说,我们已经进行了规范,从监狱这个环节开始到法院裁判这个环节,到检察院进行监督这个环节,各个环节都加强监督。并且严格控制减刑幅度,探索建立“五统一”工作模式,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办理、统一对外委托诊断、统一异地鉴定和统一上网公开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立案信息以及决定结果,同时实行公开听证,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于河南法院力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张立勇说,现在有一种说法是“官官相护”,它影响行政诉讼受案的数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有民告官案件,原告胜诉率比较低的情况,从河南来看原来是10%左右。根据这个情况,我们从河南法院的实际出发研究了一个办法,叫推磨转圈式、异地管辖。比如说郑州的案件由许昌来管辖,许昌的案件由平顶山来管辖,平顶山的案件由郑州来管辖。这种办法应该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样一个原则。从实践的情况看,受案量大幅度的提高,大概提高了61%;民告官的原告胜诉率达到了31%,在原来10%的基础上提高了21个百分点;上诉率大幅度下降了,由原来的53%,下降到31%,上诉率下降了22个点;上访率大幅度的下降了,大概下降了50%多。

    关于证人、鉴定人宣誓制度的意义,张立勇说,第一,有利于树立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意识。第二,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第三,有利于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树立司法权威。

    关于2015年的工作打算,张立勇说,2015年,我们要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抓住这样一个有利时机,拥抱这样一个法治的春天,推进司法审判的各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安排,今年要对法院系统人员的分类管理,人员的职业保障,以及人才统管等改革,按照中央统一安排,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往前推进,继续推进司法改革。

    视频地址:http://tv.chinacourt.org/5432.html

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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