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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现代”偷“奔驰”“伪富豪”伸出罪恶双手

发布时间:2015-01-19 16:00:00


    法制网郑州1月16日电(杨东风 通讯员 赵任 薛宝龙)乘坐过长途客车的人,是否都有过被“假外币”“假丢钱”等伎俩骗过的经历,可见,伪装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不二法门。现实生活中还有开轿车对他人车辆进行盗窃的,近期,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该类盗窃案件。

  经查:2014年6月13日上午8时左右,被告人孙某对、马某锋驾驶悬挂虚假车牌的黑色现代轿车来到襄城县湛北乡黄洋铜业门口,将湛北乡后聂村村民崔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奔驰轿车车门打开,后将车内的女士挎包和男士手包盗走,包内装有现金2400元、白色步步高S3手机一部。5万元欠条、2张银行存折、记账本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的步步高S3手机价值597元。被告人孙某对、马某锋之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对、马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孙某对、马某锋犯盗窃罪成立,予以支持。孙某对、马某锋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被告人积极退赃,且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某对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人马某锋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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