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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开黑色轿车盗窃 偷走奔驰车内财物

发布时间:2015-01-19 15:59:13


    2014年6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孙某、马某驾驶悬挂虚假车牌的黑色现代轿车来到襄城县湛北乡黄洋铜业门口,将湛北乡某村村民崔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奔驰轿车车门打开,后将车内的女式挎包和男式手包盗走,包内装有现金2400元、白色步步高S3手机一部、5万元欠条一张、银行存折两张、记账本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的步步高S3手机价值597元。

    结果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马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孙某、马某犯盗窃罪成立,予以支持。孙某、马某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被告人积极退赃,且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胡斌实习生李冉通讯员赵任薛宝龙

责任编辑: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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