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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官四案合并调解 化解千万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5-01-19 15:56:50


    法制网郑州1月16日电(杨东风 通讯员 侯一丹 杨海斌)近期,襄城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合并调解四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总涉案金额905.6万元,1月15日四案的5名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以上四起担保合同纠纷,(2014)襄民初字第1129号、1130号、1131号、1132号,均系襄城县汉王鞋业公司向雷某、刘松某借款,由杨某某、涂某某和刘书某三人分别或共同担保,五人均系好友。因汉王鞋业濒临破产,无法偿还雷某、刘松某借款,雷某、刘松某迫于无奈,向法院起诉杨某某、涂某某和刘书某三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并进行了财产保全。

  襄城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对该案深入研判后,认为四起案件被告相同,案件性质一致,且涉案金额巨大,如判决结案,可能造成案结事了人不和的局面,甚至原告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及时实现。另外,法官在与五人分别沟通中,了解到五人也愿意和气化解纠纷,特别是杨某某、涂某某和刘书某愿意承担自身担保责任。于是,法官征得五人同意后,将上述四起案件合并调解,为消除双方分歧,使双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三被告互不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在四个案件中承担不同责任”的共识,并于2015年1月15日签订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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