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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场要债小事情 朋友义气大出手

发布时间:2015-01-15 10:17:08


    法制网郑州1月14日电(杨东风 通讯员 霍方 刘伟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现实生活中就是有这么一种人,欠别人钱不还不说,别人要账的时候,还不乐意,因为几句口角争执,就用铁棍将人打伤。问题是打伤人的还不是欠债的,只是为了朋友义气大大出手。近期,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债务纠纷起争执而伤人的案件。

  经查,2013年4月22日晚,被告人朱某再与杨某某、高某某等人在襄城县首山一矿北门饺子馆后边出租房内打牌时,朱某再因杨某某向高某某索要债务一事,而与杨某某发生争执,后朱某再持铁管将杨某某打伤。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再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朱某再犯故意伤害罪成立,予以支持。朱某再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朱某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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