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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流程管理中人与科技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2-10-23 15:40:00


国际象棋是一项高思维的运动,一位科学家编制了一套棋谱软件,众多时节顶尖国际象棋大师都在“电脑棋手”前吃了败仗,一时间舆论哗然:人战胜不了人设计的电脑。国际象棋运动进入彷徨节点,人们都在拷问:国际象棋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一位俄罗斯棋手不服气,毅然走到了“电脑棋手”前,经过对弈,人最终战胜了电脑。这一真实事件再次说明,人是科技的主人。

审判流程管理的最大特点是科技性,各类案件的信息录入电脑后,就靠软件自动生成,自动管理,传统的纸质管理模式中的改改、涂涂等一去不复返了。因为这项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启动时间不长,一些人知之不多,或者知之甚少,于是不免产生恐惧心理,认为在电脑软件面前无处着手,不知道咋办,甚至产生人成为电脑软件的配角心态。这些表现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机械主义。电脑软件怎么设计的内容,照抄照搬填空,不思考一下电脑软件设计的用意是什么。

二是被动主义。对电脑软件设计的内容不能举一反三,不主动找出最佳录入方式,而是按照所谓的常规、固有方式去录入。

三是自由主义。不遵守电脑软件设定的程序,录入全凭自己的意图,这也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造成录入错误较多。

四是实用主义。不顾审判流程录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整体,而是只顾自己的录入环节,单干多,配合少。

五是拿来主义。总认为审判流程管理都是人家设计好的,上级规定了的,拿来就行了,没有想到创出自己的特色。

统一电脑软件,这是审判流程管理的前提,更是不容回避的现实。但如何辩证处理人与电脑软件的关系,充分发挥电脑软件服务于人的作用,切实做好审判流程管理,成为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一项课题。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坚定人的决定作用。科技无论多发达,它终归是人创造的,它是受人类支配的,更是为人类服务的。因此,对审判流程管理中的电脑软件,我们必须坚持人的主体地位。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信心百倍,时刻保持不惧困难、战无不胜的昂扬斗志和精神状态。

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能动司法的理念,不管是局域网管理人员、审判流程管理人员,还是业务庭人员、领导干部,都要钻入进去,在各自涉及的节点、领域多问几个为什么,怎么办,并善于找到最佳方案、途径、效果,坚决克服“规定就是这样”、“领导说了就这么做”、“人家都是这么干的”等保守理念,牢固树立“效果好就是好办法”的创新理念,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模式。

三是做到全院一盘棋。审判流程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系统性,要求录入人员、管理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必要时报告管理人员或领导干部督促改正。决不能搞“单干户”,出现因一个节点出现失误造成整个案件录入障碍的“失大局”现象。在这一点上,审判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应起主导作用,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建立电脑软件精英队伍。按照“集中化、专业化、精英化”的原则,挑选责任心强、电脑技术精、踏实肯干的人员专业从事电脑软件钻研,鼓励科技创新。院党组在这些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上坚持“时间、财力、物力、人力”优先研究、优先解决,支持他们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掌握同时期最精锐的电脑软件操作水平。

五是加强审判流程装备建设。牢固树立“科技强审判流程管理”的方针,配齐配强审判流程管理的电脑、软件、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做好电子设备的登记工作,证明生产日期,使用日期,按照电子产品常规更新的年份,列出预订计划,提前采购,及时更换,确保电子产品具备同时期较先进水平,防止出现录入人员“有力使不上”的现象。

责任编辑: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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