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许昌11月7日电 网恋是美好的,因为距离所以美丽,但是,现实生活有太多的不尽人意,面对婚姻的抉择时,一定要慎重,不能因一时冲动,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伤害。近期,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先因网恋相识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的案件。
原、被告2014年2月7日在网上相识,2014年2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举行结婚仪式。登记后二人在被告家生活十余天后各自外出务工。2014年4月7日原告到上海被告务工处与被告共同生活,同月18日返回其家中。2014年5月21日原告因早孕在禹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人流术。2014年6月16日原告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怀孕后被告对其不管不问、不举行结婚仪式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家庭生活以双方感情为基础。本案中,原、被告通过网上相识,婚姻基础差,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故原告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予以准许。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综上,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判决准予原告薛某某与被告谷某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