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许昌10月27日电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不断强化完善各项调解措施和方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庭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法庭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注重将当庭调解与社会多元化调解相结合。针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损害防免等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纠纷,予以当庭调解;针对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或者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适时借助基层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优质、高效、稳妥地予以解决。
注重将法律规定与当地民俗相结合。调解过程中,坚持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依据当事人更易接受的公序良俗进行调解,做到法理、事理、情理相互交融,促进调解成效。
注重将优先调解与及时判决相结合。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倾力调解,以修复亲情,消除隔阂,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通过耐心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作出判决,以保障案件的高效处理,防止给当事人带来“迟来的公正”。
注重将诉前调解与诉中调解相结合。针对个案的不同特点,及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查清纠纷的症结所在,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对一时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给予立案,并在诉讼过程中适时调整调解方案,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注重将解决纠纷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或调解方案有疑问的,认真倾听,耐心给予阐释;同时,通过宣传、讲解类似案例,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增长了当事人的法律知识。
注重调解方法多样化。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的同志们潜心研究、精心总结新形势下的调解工作方法,创新实践以案析理、辩法劝解、外力劝说、委托调解、顺势利导、位置互换、以情感人等调解工作方法,丰富多样、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大大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