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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四坚持”重视干警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1 09:28:40


中新河南网许昌10月16日电    襄城县法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干警档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干警人事档案的各项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全院干警人事档案软硬件管理水平,将干警档案整理工作制度化,集中化、信息化、安全化按程序开展档案工作。

    坚持档案管理制度化。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整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职责任务,为准确、严格、安全地做好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材料收集中化。对人事变动、工资调整、法官等级、职称评聘、学籍学历、党团、奖惩、考核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整理,对所缺材料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查找,做到档案材料规范完整,无积存零散文件。

    坚持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县法院投入专项资金,在专用电脑上配备了密集架智能控制和查询系统,建立干部档案电子检索目录,有力提高了干部档案自动化管理水平,极大方便了档案信息的查阅工作,为干部档案基本信息数字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坚持人事档案管理安全化。把干警档案的信息安全作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要求,全程跟踪,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经过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环节分析,采取对干警档案从档案室到信息化加工场所的搬运过程和对干警档案的信息化加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的“两跟踪”工作法,确保与工作无关人员不接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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