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的精神,襄城县法院对“六类案件”评查,严设“三关”,细分“四步”,建立长效机制。
严设“三关”,层提质效。设置各庭室“自查关”、“互查关”、“审监庭评查关”等三道“质量关”,每道关卡都统一按照省高院评查标准,层层查找问题,关关提高质效,做到高标准、高质量。
稳走“四步”,立改立行。“四步骤”包括:一是报送,“六类案件”清单采取院里职能部门报送和各业务庭自报相结合方式,审监庭汇总建立台账;二是自查,各庭变“要我评查”为“我要评查”,自纠自改,认真填写自查表并签名;三是互查,各庭要坚决摒弃好人思想,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互纠互改,完成互查表填写并签名;四是评查,审监庭专查专改,同时,督查“四步”实施,督导每步做到立改立行。
明确责任,有错严纠。明确自查、互查、审监庭评查的责任,存在问题的,与绩效考核挂钩,予以扣分;对能整改而不整改的,绩效考核予以扣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交监察部门严查;发现错案,启动错案追究制;一旦查实,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立足长远,建章立制。自2014年10月起,每季度实施“三关四步”,评查经常化。及时总结评查中的经验,用制度固定下落,评查制度化。每季度评查情况书面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指名道姓,评查公正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现场视察,评查公开化。目前,报送109件,自查95件,自查率87%,纠错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