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襄城县法院民二庭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城县支行起诉的三笔联保贷款案件集中进行了审理,最终调解结案,既保护了农行的利益,也使借款人的责任风险降到最低,金融案件调解成效初显。
经查,该三笔贷款是以借款人的名义贷给案外人毛某使用的,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民二庭庭长侯一丹和主审法官先控制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从借款人、担保人的角度出发,结合案件证据讲述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陈清早日还款的有利之处,获得了被告当事人的信任,然后通过借款人所在村委会,电话联系到了三笔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毛某,结合天理、国法、人情,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毛某最终同意三借款人还款后将尽快将钱归还给借款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据悉,自该院民二庭成立金融合议庭之后,金融案件审理工作更加系统、专业、科学化,司法与金融得到良性互动,对金融案件调解工作的重视,也使该类案件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