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在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完善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制、提速办结制、企业管理制、失职问责制五项机制促工作作风转变,办案效率提升。
首问负责制,本院第一个被问的干警就是解决问事群众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属自己职责的尽快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的直接引导到管事者,并负责督促、反馈。
热情接待制,对每位来院到庭群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解渴、一心解难答疑。
提速办结制,每位干警针对“权力清单”中的时限要求,今日事今日毕,2个工作日以上的提速30%以上。
企业管理制,每个案件按照审判、执行流程及审限,每个办案环节都具体到人、量化到天。
失职问责制,没有问责就没有责任,对有责不履、履职不能、违法乱纪者,一律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