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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推出“集中鉴定”保护农村“三留守”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20 16:09:18


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襄城县法院推出“集中鉴定”保护农村“三留守”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组织司法集中鉴定23次,鉴定案件19件,受到群众好评。

    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对司法鉴定书等法律文书采用邮寄送达由书记员送达,书记员送达不到的,根据辖区管辖范围,由全县16个乡镇的当地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协助送达,高效快捷便利。

    集中选取鉴定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开展集中司法鉴定,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后,由业务庭审核后每周三集中移送司法鉴定室,星期四集中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确定鉴定机构。

    集中移送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室每星期五将需鉴定的案件集中移送,通知鉴定机构和被鉴定人来法院鉴定,对于需要仪器和特殊检查的当事人,会与当地医院联系后安排检查;对于年龄偏大的、年幼的、在校读书的、行动特别不便等特殊被鉴定人员,事先安排优先鉴定;对于瘫痪在床,或者严重残疾当事人,组织鉴定机构主动上门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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