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办公室、研究室、宣教科及业务庭长等负责人参加会议。该院院长张玉华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集中办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集中时间、精力、车辆、人员把此类案件办好,多采用轻刑快办、小额诉讼、诉前调解、执行和解等方法,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质量,赢得群众满意。
建立台账。要办理2011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期间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还要对新收的此类案件列入清理范围,加大办理力度,实行动态管理,防止前清后积。
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对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好的表扬,落后的批评,并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勾。
端正态度。要认真研判许昌市中院每周下发的专项活动通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迎头赶上。要以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的顽强意志、敢想敢干的胆识魄力,做就做最好,干就干一流。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案件办理,提高信息宣传调研数量质量。
创出“襄城特色”。充分利用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等特殊群体的优势,创出化解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矛盾纠纷的襄城模式,力争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搞好总结。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信息、宣传、调研等形式推出去,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