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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留深印 积极谋创新

——山东泰安中院未成年人审判注重建章立制

发布时间:2014-05-14 15:40:42


 十年来,山东省泰安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2009年至2014年4月,全市未成年罪犯人数仅占刑事罪犯总数的2.2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成年人犯罪率递减60%以上。

  加强基础工作 打造教育保护型司法

  2004年,泰山区人民法院成立首个未成年人审判庭。至今,泰安市两级法院均已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实现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意见》,对少年法庭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建设、考核保障等做了全面的要求。

  “我们在未成年审判工作中,一方面以扎实的态度做好硬件设施等基础性建设,另一方面以机制创新引领少审工作发展。”泰安中院副院长李成涛说。在硬件建设上,完善了圆桌法庭、心理咨询室等设施,建立帮教网站——“心灵驿站”;在软件建设方面,重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等制度措施,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

  建立四维体系 打造规范标准型司法

  3月11日,一起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案件在泰安中院第九审判庭开庭,这是该院召开的涉少民事案件标准庭。该案中,受法庭委托,社会观护员提供了翔实的社会调查报告,山东农业大学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了心理评估,在庭审结束前,播出了自制的亲情教育片。

  “我们通过标准庭的形式,在全市法院确立涉少案件的审判标准,实现少年法庭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如是说。为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范发展,该院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四维”工作标准体系》,在审判程序上,确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最低程序标准;在实体裁判上,确立了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裁判标准;在审判效率上,确立了对未成年人最小伤害的便捷标准;在审判效果上,确立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延伸标准。

  强化审判延伸 打造参与联动型司法

  “没有范法官,孩子的未来可就毁了。”老张感慨地对记者说。原来他的儿子小张是一名中专生,犯抢劫罪被依法适用缓刑,并因此被学校开除,经过泰安中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全国模范法官范红艳的不懈努力,小张的学籍得以恢复。在今年的泰安市人代会上,作为人大代表的范红艳递交了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不应随意劝转、开除以及解决复学困难的建议。

  泰安法院注重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体化格局。建立回访帮教联动机制,定期回访帮教,掌握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与改造情况。与全市30余所中小学校合作,开设法制教育课。积极协调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去年以来,救助特困未成年当事人11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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