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襄城县法院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从队伍建设、司法作风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活动进展,确保党的群众路线在全院干警心里落地生根。
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宣传作用,坚持把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作为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法院信息、宣传板块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等,努力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使大家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强化学习提高,不搞形式主义。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有大局意识,深刻学习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绝不能应付了事,确保规定动作高标准完成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见实效,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切实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真正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强化作风建设,培树良好形象。认真开展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始终把教育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审判执行案件和队伍建设上,以活动推动工作提升。切实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吃拿卡要”等不良习气,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干警日常公务用语,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杜绝慵懒散奢现象。
强化统筹兼顾,推进科学发展。该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中心,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当前法院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工作、敢于担当,做到活动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强化干警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履行好本职岗位职责,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
强化沟通工作,倾听社情民意。该院将阳光司法作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律师、辖区群众等,通过参与庭审旁听、院长接待日、座谈会、法院开放日、民主测评会等形式,让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广泛征求干部党员群众对法院以及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