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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用爱心践行群众路线 关爱夕阳老人

发布时间:2014-03-25 15:20:08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襄城县法院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案。近日,该院法官三次到敬老院为两位古稀老人谈心、调解、送款,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襄城县法院七里店法庭2月27日受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阿玲(化名)和阿国(化名)均已年逾古稀,双方均无子女,且均在当地敬老院生活。接到案件后,该院七里店法庭庭长王丽霞带领全庭人员到敬老院走访调查。从走访中得知阿玲系外地人,年轻时只身来到襄城县嫁阿国为妻。婚后因生活琐事、性格差异经常生气,闪婚不到半年便离婚各自独立生活。

    当地政府2013年考虑到双方年近八十,无子女且无生产生活能力,安排到当地敬老院安度晚年。同年9月,在敬老院工作人员撮合下,双方复婚,但复婚后不久,双方便因琐事生气吵架,阿玲向襄城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阿国离婚,阿国也要求阿玲返还婚后替其偿还的1000元债务。法官到场后,通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相互谅解,和好如初。

    时隔一天,阿玲拔打法官电话称双方还是吵架生气,要求法官马上到敬老院处理。案情就是命令。法官立即前往,再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双方隔阂太深,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任凭法官怎么做工作,都无济于事。但双方当事人都为法官敬业精神感动,希望好聚好散,调解结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阿国放弃阿玲返钱诉求。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离法院较远且行动不便,第三次到敬老院为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并为阿玲支付调解结案需退回的一半诉讼费。时至中午,双方当事人紧握法官的手一再挽留在敬老院吃饭,被法官婉言谢绝。周围群众及敬老院工作人员无不为襄城法官“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办民所需、干民所盼”的工作作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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