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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 克服执行难需要法院“阳刚十足”

发布时间:2014-03-11 15:17:09


    执行难,在基层法院尤其难。近年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敢于啃硬骨头,不仅形成了“十要十不要”执行艺术,而且探索克服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该院执行局先后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该院执行工作成为当地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

    执行难使胜诉者“人财两空”

    法周刊: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法院到社会,都在喊执行难。在基层法院院长眼中,执行有多难?

    张玉华:80%以上的执行案件都在基层法院,执行难在基层法院更为突出。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一些被执行人及相关主体道德水准低下、诚信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往往案件到执行环节时,被执行人不是下落不明,就是无可供执行财产,老百姓称之为“人财两空”。

    这类案件虽然只占执行案件总数的20%,但就20%案件中的当事人来说,则是100%的执行难。

    对一些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执行人员要掌控到手,也是困难重重:有的被执行人宁愿到拘留所住15天,就是不出一分钱,或不履行其他义务;有的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等围攻、谩骂、厮打执行人员,暴力抗拒执行,严重的可以用“血雨腥风”形容;有的协助被执行人及第三人不配合,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推波助澜。

    “十要十不要”执行艺术

    法周刊:执行这么难,襄城县法院是否被困难吓倒?

    张玉华:对执行难,襄城法院认为这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大家都认为是硬骨头,我们能“啃”下来,更能凸显襄城县法院执行队伍的战斗力。

    执行是很难,但也不是破解不了。“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执行人员的座右铭。说实在的,执行人员茶余饭后谈的都是执行,梦中想的也是执行。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院长也感同身受。

    执行工作在很多人的眼中是最简单的一项办案活动,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找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即可,不像审判环节那样程序复杂。实际上执行工作是系统工程,特别是新形势下,传统上的直来直去的工作方法已经不适应了。经过长期的实践历练,我院形成了“十要十不要”执行艺术,即要统筹兼顾,不要机械办案;要和谐执行,不要激化矛盾;要区别对待,不要一概而论;要和解执行,不要死扣裁判;要加强协调,不要单打独斗;要活用措施,不要方法简单;要沟通民意,不要闭目塞听;要依靠群众,不要固步自封;要放水养鱼,不要涸泽而渔;要执行公开,不要关门办案。

    执行人员要“阳刚十足”

    法周刊: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攻克执行难没有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是不行的,襄城县法院的执行队伍怎么样?

    张玉华:执行岗位是腐败的“重灾区”,我院将其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节点。廉政出问题,执行工作等于零。在执行人员中开展每月书写一份“廉政千字文”,学习一个廉政规章,观看一部廉政警示片,编发一个廉政提示语,警钟长鸣;在家属中开展征集“亲情廉政寄语”、发送“廉洁家庭提醒卡”和廉政丛书,把好家门;在法官通道建起“廉政文化长廊”,将廉政文化优秀成果集中展示,被市纪委授予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干警廉政教育基地。多年来,执行员虽身处风口浪尖,但无违纪事件发生。

    执行工作的特点要求执行人员“阳刚”十足,如果说不成、跑不动,找人寻财将难上加难。襄城县法院去年8月对执行队伍进行大调整,执行人员平均年龄35岁,在全院各部门最低。两名庭长一名科长既有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又做过审判工作,从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到实践经验、工作技巧,都是出类拔萃的。不少申请人反映:一个电话,执行员马上赶到,不分严寒酷暑,有的一个案件一年跑了几十趟。看着他们受累,我们于心不忍。

    申请执行人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只要结果,不看过程。一些申请人不理解执行,往往就是没有看到执行的难度。襄城县法院打造“阳光执行队伍”,执行人员对当事人要有太阳一样的热情,对案件执行要像阳光一样透明。特别是执行中尽可能带上申请人找人寻财,申请人不能去的要用录像、拍照、笔录记载,过后让申请人查看。同时,执行过程的辛苦让被执行人看到后,也会受感动。

    敢干、会干、巧干

    法周刊:执行工作任重道远。襄城法院对今后的执行工作有何打算?

    张玉华:开弓没有回头箭。襄城法院对化解执行难毫不动摇,常抓不懈。院党组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必要时倾全院之力。

    新形势对执行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敢干不等于蛮干,要会干、巧干。一些案件的执行仅靠法律乃至法院无法圆满执结,法院不能单打独斗,要靠社会各方齐心联动。党委、政府有政治、行政、经济、政策优势,其他行业及社会各界有和解、群众优势。案件直接执行已不可能时,就靠这些优势迂回解决。只要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解决了,也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自2012年5月,许昌两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定为诉调对接改革试点单位。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襄城法院诉调对接取得了不少经验。近期归纳整理后,引入执行工作。就是要借助非诉调解力量,用非诉方式调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强制措施,防止极少数案件因执行措施用尽而形成“死案”。

    改革出活力。执行工作改革一刻也不能停步。规避执行与反规避执行是一个矛盾体,你强他就弱。要取得公安机关、劳务机关、企业及管理登记机关的协助,解决人员大流动造成的人难找难题;要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加强资金、科技投入,执行人员坐在法院的电脑前即可网上采取冻结、划拨、扣押等对非人身采取的强制措施;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惩戒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社会生存空间大幅度缩小,只能通过履行案件来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对其他被执行人产生相应的威慑力,使其对行为的后果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促使其自觉履行案件,并最终对形成诚实信用的整体社会风尚起到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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