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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1 15:16:38


河南省襄城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劳务输出大县,也是留守人口大县。近年来,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侵权案件逐年增多,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根据上级法院安排,积极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炒热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普遍认为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平安襄城”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各部门对2011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执行情况等信息,逐案研究。实行领导包案,对每起案件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办结期限,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辟通道,维护权益。对涉及农村“三留守”案件优先、从快立案、审理、执行,推行巡回开庭、阳光审判、诚信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减、缓、免交诉讼费,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诉调对接员参与等方式推行阳光审判,特别是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的案件,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把法律送到百姓身边,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自身保护意识。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完善措施,穷尽手段,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确保胜诉“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坚持严打,依法严惩。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密切公安、检察机关配合,严惩性侵留守妇女、性侵留守女童、严重家庭暴力、虐待留守老人及儿童犯罪以及强奸、拐卖、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暴力犯罪等,做到快立案快公诉快审理,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打击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同各类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省市级媒体的联络,在《河南襄城法院网》站发布案件信息,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版、播发专题、安排专访等形式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对专项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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