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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梅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上提出

切实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

发布时间:2014-01-21 10:52:52


 1月20日,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来自法学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近150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出席并作主题发言。

  黄尔梅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审判了大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有力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审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依法严惩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政策。坚持“寓教于审”制度,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为法院裁判提供科学参考,为判后有针对性的矫治提供客观依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的途径,对符合适用非监禁刑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建立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协助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社区矫正部门做好帮教工作。民事、行政审判方面,拓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途径,创造性地提出“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司法理念,在审判方式上引入、创建社会观护员和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帮助;设立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相互衔接的“绿色通道”,促使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常生活。200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49个中级人民法院试点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工作,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从单纯刑事案件发展到同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设有各种类型的少年法庭2300余个,有专职或兼职少年法庭法官7400余人。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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