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干警考勤,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全体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院党组反复研究,多易其稿,完善制定了《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干警考勤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布施行,这是该院开展“正风肃纪年”活动的又一举措。
规定要求所有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工作日实行集中点名和“脸谱仪”考勤与庭(室)签到并行制度。对出勤情况实行检查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通报批评,扣取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各5分,并扣取全庭(室)人员当月文明奖和岗位津贴。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公休假的审批、天数等详细规定。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情形严格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与绩效考核、文明奖等挂勾。同时,该院成立了考勤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签到和出勤情况明查暗访,实行月通报、月公示制度。
新的干警考勤规定实施以来,全院上下精神状态饱满,工作热情高涨,司法作风务实,群众满意度提升,有力地推动法院整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