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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16:41:0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侯晓歌:

本院受理原告冀腾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025民初2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冀腾飞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元,由原告冀腾飞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赵倩男

联系电话:0374-8398118/8397118

通讯地址:襄城县王洛镇王洛法庭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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