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为进一步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环保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8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八七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向过往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干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围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垃圾处置、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绿色生活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明确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法律责任。
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法律疑问,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理念,积极参与、主动守护美好生态环境。
此次普法活动贴近群众、接地气,有效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襄城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