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告
盛广峰:
本院受理原告盛利广诉你、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盛利广诉讼请求为:1、依法分割(2024)豫1025民初3300号赔偿款270589元,谅解费22000元,原告要求分得145000元,判令第三人将原告份额直接支付至原告账户。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6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 邮编:461700 联系电话:0374-8518161 联系人:崔菊芳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