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解决全院队伍建设和“四风”方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法院统一部署,从12月18日,襄城县法院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在全院深入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
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宴请及各类休息娱乐活动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在审判管理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该院要求全院干警逐项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院里成立联合检查组,由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后勤服务中心参加,对贯彻落实此项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要求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各界宣传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并在电视台网站、报纸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受理群众举报。凡被举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凡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于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是襄城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是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抓好落实。坚决纠正查案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