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襄城县法院七里店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历时十四年、标的额达六十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姚晓芹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凭借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对争议焦点的精准把握,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场按和解金额履行完毕。
这是一起因朋友间借贷引发的借贷纠纷。原告与被告系同乡朋友,2012年,被告以经营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双方约定了利息。此后十余年间,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虽于2018年9月重新出具借条,却始终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催要多年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姚晓芹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借款时间跨度长、借条多次更换、利息约定前后不一,且双方对已偿还款项的性质各执一词,案情较为复杂。若简单下判,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双方对立情绪。为此,姚晓芹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分三步开展调解工作:庭前充分准备,逐笔梳理双方资金往来,找准症结所在;庭审中细致询问,还原借款经过及利息约定变更过程,锁定双方在还款性质认定上的分歧所在;庭后则分头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督促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又引导原告客观评估诉讼风险,合理调整心理预期。经反复疏导,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原告作出大幅让步,被告拿出履行诚意,最终自愿达成和解。被告为表诚意,当即取来现金,在法官见证下当场履行,这起跨越十四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襄城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襄城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用心倾听、用情疏导、用力化解,让矛盾纠纷真正消融。下一步,襄城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务实作风回应群众关切,以案结事了的实际成效书写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