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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促履行 高效执行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4-20 18:37:14


“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货款,太感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在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办理结案手续时,激动地向承办法官雷鸣连声道谢。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因1.9万元货款产生争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王某某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未如期履行。马某某多次催收无果,于2026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雷鸣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其名下财产,但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雷鸣的多次电话督促,王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甚至长期在外躲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然而,承办法官雷鸣并未因被执行人刻意规避而放松追踪。4月中旬,在获取王某某返回家中的确切线索后,雷鸣第一时间调集警力前往其住处。面对突然出现的承办法官,王某某仍试图推诿,雷鸣当即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雷鸣再次向王某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告知若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起初王某某仍心存侥幸,直至雷鸣当场宣布拟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他才真正意识到法律威严不容挑衅,立即转变态度,主动表示愿意全额履行。随后,王某某通过转账方式将1.9万元货款如数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马某某,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本案的高效执结,关键在于承办法官既做到依法用足强制措施形成震慑,又善于释法明理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实现了刚性执行与善意执行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襄城县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的综合运用,坚持法律威慑与教育引导并重,以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不再停留于纸面,让法治的威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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