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16:35:02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鹏涛:
本院受理朱保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朱保杰的诉讼请求:1.请求张冠庭、刘鹏涛、闫红燕连带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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