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15:30:4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雷占锋、张金软:
本院受理谭攀峰诉雷占锋、张金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谭攀峰的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返还分期款、滞纳金、锁车款共计21604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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