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8:32:37
郭雪玲:
本院受理黄土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黄土旺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肆万贰仟贰佰陆拾玖元捌角陆分(42269.86元)。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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