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葛梦阳文明家庭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8-05-09 15:01:26



“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却是每个家庭成员的幸福港湾,自从组建这个家庭以来,葛梦阳就深深认识到这一点,他的家人一直相亲、相敬、相爱,真诚相处,是邻里公认的和谐美满的幸福家庭。

一、恩爱夫妻  

他们夫妻二人结婚两年来,两人相敬相爱,平时工作生活中遇到难题,也都是一起探讨,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时间,他们就共同操持家务。妻子能体会丈夫在外地工作的不易,在家中任劳任怨,做家务、带孩子,照顾家人,从未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斗嘴。他们的大家庭更是朋友、同学、同事口中的模范家庭。  

二、和睦家庭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在葛梦阳的家中表现的细致入微。自从结婚后,葛梦阳与妻子从由单一的儿子女儿”角色转变成 “丈夫”“妻子”“女婿”“儿媳”“父亲”“母亲”等多个角色。平时工作无论多忙,总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处处做到想老人之所想,急老人之所急,逢年过节,不等老人发话,夫妻两人总是提前看望父母的老亲故友,处理好整个大家族的关系,做到不计得失,真心相助,使整个大家族成员之间亲密无间。  

三、共同进步  

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副庭长。参加工作七年来,在工作中,他爱岗敬业,无论是在哪个岗位,都能做到兢兢业业、竭尽全力,工作表现和业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认可,曾获得许昌市法院调解能手、襄城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葛梦阳的妻子,则是一名中学教师,专业优秀、业务精通,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建树;为人宽厚善良,礼貌谦和,多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师称号。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和最小单元,葛梦阳同志家庭就是这样,每一名成员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营造温暖、文明的美好家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